苍南县环保局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双重督办”制
发布时间:1501319464 来源:
近日,县环保局在实践中探索出环境违法案件“双重督办”制,对5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以及其所在辖区的环境监理所进行限时挂牌督办,以进一步规范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提高解决环境违法行为的时效。
此次被督办共有5家环境违法企业和3 个基层环境监理所。这5 家企业有的涉嫌非法回收、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有的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有的未经环评审批、无污染治理设施就投入生产。所排放的污染物直接对周围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此,苍南县环保局对以上5家企业,进行挂牌限时督办,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环保手续,限期完成技改任务,清除不良的环境影响,验收合格之前禁止擅自恢复生产。
与以往督办案件不同的是,此次督办不仅仅针对企业,也对企业所在辖区的环境监理所进行限时督办。责令基层环境监管部门加强监督,限时办结。(洪钦宝)